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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全省地质灾害分布特征、汶川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2011年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2011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尤其是冰雪消融期和汛期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年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年来我省旱涝交错天气频率增高,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去冬今春全省大部地区连续干旱,进入汛期后,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强暴雨或长时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直接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2011年全省在建、新建的扩大内需项目和汶川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成县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仍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铁路、公路(尤其是在建铁路、公路)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包括废弃矿点)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中、东部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汶川地震重灾区及影响区仍将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预防区

  (一)重点防范期。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月至10月。

  3月至4月(冰雪消融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滑坡体以及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同时,还应注意防范春季灌溉期台(塬)地边缘地带发生崩塌、滑坡灾害。

  5月至10月(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灾害,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

  1.汶川地震地质重灾区。汶川地震波及的我省陇南、甘南、天水、平凉、庆阳、定西等6市州38个县市区总面积101997平方公里。地震不仅引发了大量新的地质灾害,同时对地质环境造成了重大破坏,灾区大量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局部或整体发生复活变形,成灾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大,且地震灾区震后的地质灾害高发期将持续较长时间,对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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