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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消防常识普及纲要的通知


  6.外来务工人员。全面推动建筑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消防教育职责,务工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消防资格证书,方可聘用上岗。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开设务工人员消防教育夜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务工人员聚集区,制作消防宣传挂图和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免费发放消防常识宣传画册、消防扑克、消防挂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播放消防题材影视作品。

  7.媒体从业人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重点培养,将其吸纳为消防志愿者,使之成为消防宣传的重要力量。

  8.特殊行业和工种从业人员。加强对特殊行业、工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将特殊行业、工种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教材。

  (三)加强资源开发。

  1.加大消防信息资源开发。集成省内外各类消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文艺作品等,建成数字化消防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消防技术资源支持和公共消防宣传服务。

  2.繁荣消防文艺创作。推动消防、科普、教育、文化和传媒界的合作,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推动消防文化产业发展。

  3.扩大消防作品共享范围。开展优秀消防作品的推介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需求,组织编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丛书》等简明生动的消防常识普及资料,免费发放给公众。

  (四)优化媒体传播。

  1.加大媒体消防常识传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益宣传,省和市州级主流媒体必须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优势,优化宣传模式,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有关消防节目播出时间,尤其要在黄金时段安排一定比例的消防宣传节目和消防公益广告。扩大各类报纸和杂志有关消防宣传的版面。提高各类媒体对火灾事故和重大应急救援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科学应对突发事件。

  2.发挥新型媒体传播功能。充分发掘社会各界消防宣传资源的潜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利用博物馆、植物园、动物园、旅游风景点、商场、机场、车站等设施,借助楼宇电视、交通工具视频、公益广告屏(牌)、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平台,开展各种消防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培育、扶持和建立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消防宣传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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