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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审批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的意见

  (五)环境影响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环评申请,经环保部门同意后,进行环境影响登记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完成后,申请环保部门批复,环保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地质勘查。鉴于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对抗震性的特殊要求,地质勘查应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国家规定的乙级以上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地勘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探,并出具完整的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对新建校舍,要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施工图设计与审查。项目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及规划、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通知书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建设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八)招投标手续。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备案表、代理合同原件、立项批文以及《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等资料,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办理。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招投标管理部门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下发中标通知书。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施工合同》备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提供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施工安全条件备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备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在施工单位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人社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三)施工许可证。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部门提供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建设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缩短相关手续办理周期,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对不按期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故拖延办理时间,造成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无法按期开工的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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