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将培训基地建设和民生实事工程结合起来,提高培训实效。要将培训基地建设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结合起来,与农村贫困家庭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和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相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和能力。
五、增强职业培训能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十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将职业培训的开展与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紧密结合、与本地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与当地就业状况紧密结合,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应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进一步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鉴定机构的考务管理检查,建立全省鉴定质量举报、查处和通报制度。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对于在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
(十七)大力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职业培训基础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整合资源,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公共财政投资、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十二五”期间,在我省东、中、西部建成3个公共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在嘉峪关、天水、金昌、白银等主要工业城市,建设10个以培养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紧缺的技师为主的省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根据职业培训规律、特点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科技发展,加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