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水利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水科〔2011〕1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水利优秀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江苏省水利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要求,经过省水利厅、水利部国科司或市一级科技部门组织、主持鉴定及组织验收的科技成果。所申报的成果应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经批准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江苏省水利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由申报表格与附件组成。申报表格主要填写成果的基本信息;附件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查新报告、测试报告、主要论文、应用证明、项目合同书、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申报表格与附件合订成册。
(二)经批准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申报科技奖,填写申报表格,将标准文本作为附件,合订成册。
(三)提交《申报书》1份,其中申报表格、鉴定证书、验收报告、应用证明须为原件。
同时提交以下复印件:申报表格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部分的内容,以及此成果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鉴定委员会名单,或者验收报告中验收意见、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验收组成员名单等表格内容,以及其它有助于评价此成果水平的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材料不超过20页,一式15份,按顺序装订。
(四)《申报书》中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顺序应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不存在异议。
(五)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申报和审核工作;其它单位直接向省水利厅推荐。
(六)在报送纸质件的同时提交申报表格的电子件。
三、其它事项
(一)《申报书》格式在江苏水利网科技处栏目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各推荐单位于2010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水利厅科技处。
联 系 人:朱 敏 联系电话:025-86338039
电子邮箱:sltkjc@yahoo.cn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