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暴雨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教〔2010〕73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近期,我省连降暴雨引发汛情、洪涝、山体滑坡灾害和交通中断,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10月6日,临高县三名学生在走亲戚途中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安全,现就做好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市县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立即行动起来,启动防汛工作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把防汛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确保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迅速落实学校防暴雨洪涝灾害的各项措施。各市县和各学校要从当地的雨情、汛情出发,全面细致地排查和整改各类潜在的灾害隐患,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强降水后极易造成的校舍浸泡、基础下陷、墙体酥动、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立即对学校的危旧校舍、寄宿生宿舍等场所的地基、梁柱、墙体及学校围墙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积极主动,果断有效应对灾害,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针对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可停课调课、转移疏散学生,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四是积极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以及环境卫生工作。要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洪涝灾害期间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搞好灾后环境卫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发生疫情要及时处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