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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项目指标

信息来源

评估标准及分值

自评分

评估分

备注

B

(20分)

B1

计划措施

(6分)

教学计划、各课组活动计划、记录

13、教务处、年级组、备课组有明确的各学科环境教育渗透实施计划和具体要求(6分)

 

 

 

B2

教学实施

(14分)

教案、作业、试卷、走访学生

14、环境教育内容、方法适当,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结合(5分)

15、教师备课活动有记录、教学有教案,有对教育效果的检测手段(6分)

16、学生积极参与、反映良好(3分)

 

 

 

C

(20分)

C1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8分)

查阅学校课程计划、实施方案,与学生座谈

17、每学期学校和班级有专项的环境教育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师生广泛参与,课时有保证(2分)

18、环境教育内容和方法适当,注重对学生的环境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和能力的引导和培养(3分)

19、能够和教学、班队活动有机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现师生的广泛参与,和各学科、各部门的合作(3分)

 

 

 

C2

地方与学校课程(选修课程)

(12分)

查阅课程计划、实施方案、教案、有关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

20、建立有地方环境特点和学校特色的环境教育和绿色学校信息交流渠道(2分)

21、因地制宜地做好环境教育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如:校本环境课程和教学材料的开发、使用适宜的学习材料、建立校外活动基地、收集相关的资料(图片、声像资料)(3分)

22、组织班级学生动手搜集环保信息,参加力所能及的学校和社区的环保宣传、环境调查、监督活动(4分)

23、有环境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和实施记录(3分)

 

 

 



项目指标

信息来源

评估标准及分值

自评分

评估分

备注

D

(19分)

D1

校园生态

(5分)

巡视校园

24、可绿化的地方尽可能得到绿化,无折枝毁木迹象,花草树木无病虫害,高大乔木上要安置一定数量的人工鸟巢,花木上有植物介绍标牌(2分)

25、校园内的水塘、池沼水不劣于四类水质(2分)

26、空气清新,无焚烧树叶和垃圾现象(1分)

 

 

 

D2

卫生安全状况

(6分)

巡视校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实验室等

27、办公、学习、生活场所整洁,采光良好,厕所干净,无卫生死角(2分)

28、食堂、饮水系统、小卖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2分)

29、校内公共活动场所无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事故隐患(2分)

 

 

* 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

D3

污染控制、资源再利用

(8分)

观察校园、实验室、食堂

30、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及处置,对有毒有害废物(实验室、医务室、文印室、食堂、小卖部的废液、废物)按环保要求处置,采取垃圾减量的措施,并对可利用的废物采取资源化处理(重复使用或送废品收购站)(5分)

31、建立有效的全校性节水、节电、节约纸张的管理目标,有计划和运行措施(3分)

32、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如:噪声、烟尘、固体废弃物)能得到有效控制,每发现一处污染现象扣2分,逐项累计扣除

33、校办企业、学校设施及施工现场不产生对校园和周边环境有害的污染源,此条不达标,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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