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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午:分两个小组,各检查1个乡镇。
  (必要时,留下部分成员继续查阅资料和询访有关情况。)
  第二天
  上午:两个小组各检查1个乡镇。
  下午:2:30-4:30两个小组分头检查市县政府所在地部分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4:30-6:00全组集中检查市县重点中学。
  晚上:各指标项目小组分析研究评估情况,对本小组重点负责的项目作出初步评价意见。
  第三天
  上午:8:30-10:30督导评估组集中评议,对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逐项作出评价意见;
  10:30-12:00向市县政府作督导评估主要情况的初步反馈。
  反馈内容:
  A、各项指标达标情况的初步评价意见;
  B、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市县政府认为某些项目需要再核实的,可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经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核实的,对相应项目的评价意见予以重新认定。
  五、省督导评估组人员组成(拟定)、分工
  总 带 队:待定
  副总带队:待定
  第一组
  带队人:待定
  组 长:待定
  成 员:省发改委1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人,省财政厅1人,省审计厅1人,省编委办1人,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1人,省兼职督学1人,省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人、财务审计处1人、师资管理处1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1人,省电教馆1人。
  第二组
  带队人:待定
  组 长:待定
  成 员:省发改委1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人,省财政厅1人,省审计厅1人,省编委办1人,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1人,省兼职督学1人,省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人、发展规划处1人、师资管理处1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1人,省电教馆1人。
  人员分工:由各评估组组长根据该评估组成员平时从事工作的实际进行分工,每位评估组成员在检查中既全面了解情况,又重点负责若干具体指标项目。
  各指标项目小组人数为:
  领导职责:2人
  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3人
  教师队伍建设:2人
  办学条件:3人
  教育管理与事业发展:3人
  (人员确定后,再由组长具体分工)
  六、督导评估办法
  (一)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必须在市县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进行。
  (二)督导评估主要方法
  听取汇报(60分钟内),座谈查询,查阅档案资料,检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个别访谈,实地察看部分乡镇和学校。
  (三)到乡镇检查办法
  1、在乡镇检查:市县和该乡镇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资、“普九”和扫盲达标情况及档案管理、教育环境建设、各类教育发展等指标的落实情况。
  2、抽检学校:中学、乡镇中心学校、2所村完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幼儿园。
  3、检查的一般程序:先集中听取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简要汇报(15分钟内),座谈查询情况,查阅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两基”及其他有关档案资料;检查中学;然后人员分为两路,一路检查乡镇中心学校、扫盲工作、幼儿教育,另一路检查2所村完小。
  七、接受督导评估有关材料准备
  (一)市县政府
  1、自查报告;
  2、逐项评估指标的自评分说明(含扣分理由);
  3、自评得分表;
  4、填报好的《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简明情况表》(表一至表四);
  5、2008年、2009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自查报告;
  6、2008年、2009年“两基”年检材料;
  7、近年来市县出台与督导评估指标内容相关的文件及有关材料。
  (二)乡镇政府
  1、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每人1份);
  2、“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有关报表。
  (三)学校
  1、本校基本情况材料(每人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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