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分两个小组,各检查1个乡镇。
(必要时,留下部分成员继续查阅资料和询访有关情况。)
第二天
上午:两个小组各检查1个乡镇。
下午:2:30-4:30两个小组分头检查市县政府所在地部分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4:30-6:00全组集中检查市县重点中学。
晚上:各指标项目小组分析研究评估情况,对本小组重点负责的项目作出初步评价意见。
第三天
上午:8:30-10:30督导评估组集中评议,对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逐项作出评价意见;
10:30-12:00向市县政府作督导评估主要情况的初步反馈。
反馈内容:
A、各项指标达标情况的初步评价意见;
B、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市县政府认为某些项目需要再核实的,可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经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核实的,对相应项目的评价意见予以重新认定。
五、省督导评估组人员组成(拟定)、分工
总 带 队:待定
副总带队:待定
第一组
带队人:待定
组 长:待定
成 员:省发改委1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人,省财政厅1人,省审计厅1人,省编委办1人,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1人,省兼职督学1人,省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人、财务审计处1人、师资管理处1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1人,省电教馆1人。
第二组
带队人:待定
组 长:待定
成 员:省发改委1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人,省财政厅1人,省审计厅1人,省编委办1人,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1人,省兼职督学1人,省政府教育督导室1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1人、发展规划处1人、师资管理处1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1人,省电教馆1人。
人员分工:由各评估组组长根据该评估组成员平时从事工作的实际进行分工,每位评估组成员在检查中既全面了解情况,又重点负责若干具体指标项目。
各指标项目小组人数为:
领导职责:2人
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3人
教师队伍建设:2人
办学条件:3人
教育管理与事业发展:3人
(人员确定后,再由组长具体分工)
六、督导评估办法
(一)对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必须在市县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进行。
(二)督导评估主要方法
听取汇报(60分钟内),座谈查询,查阅档案资料,检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个别访谈,实地察看部分乡镇和学校。
(三)到乡镇检查办法
1、在乡镇检查:市县和该乡镇关于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工资、“普九”和扫盲达标情况及档案管理、教育环境建设、各类教育发展等指标的落实情况。
2、抽检学校:中学、乡镇中心学校、2所村完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幼儿园。
3、检查的一般程序:先集中听取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简要汇报(15分钟内),座谈查询情况,查阅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两基”及其他有关档案资料;检查中学;然后人员分为两路,一路检查乡镇中心学校、扫盲工作、幼儿教育,另一路检查2所村完小。
七、接受督导评估有关材料准备
(一)市县政府
1、自查报告;
2、逐项评估指标的自评分说明(含扣分理由);
3、自评得分表;
4、填报好的《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简明情况表》(表一至表四);
5、2008年、2009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自查报告;
6、2008年、2009年“两基”年检材料;
7、近年来市县出台与督导评估指标内容相关的文件及有关材料。
(二)乡镇政府
1、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每人1份);
2、“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有关报表。
(三)学校
1、本校基本情况材料(每人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