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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授予南京市秦淮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16个单位为“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授予南京市秦淮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16个单位为“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的决定
(苏价证[2010]409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价证[2010]218号)精神,对照《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考核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省价格认证中心对28家“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推荐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实地考核,考核验收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省物价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决定授予南京市秦淮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16个单位为2009-2010年度“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被授予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提高价格认证工作水平,真正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全省价格认证系统向他们学习,切实加强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共同开创全省价格认证工作的新局面。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江苏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南京市秦淮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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