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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3、按《收费许可证》副本项目填报《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表》(一式三份,表式请登录到江苏省物价局网站“电子政务大厅-在线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服务表格”中下载)。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5、培训费备案表。

  6、经营性收费已纳税的,需提供纳税情况,并完整填写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统计表(见附表)。

  7、未参加2009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2009年度和2010年度年审规定的报表、资料。

  8、收费管理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1、无故连续两年未接受年审的,吊销《收费许可证》;连续两年未收费的项目,其收费项目予以注销;连续两年未发生收费的单位,注销其《收费许可证》。

  2、培训费未报核或备案的,应提交整改报告,未提交整改报告的,暂扣《收费许可证》。

  3、填报《省级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表》须真实有效,凡隐瞒不报或失实填报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或注销收费项目。

  4、年审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重大违规行为将移交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或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统计表

序号

收费单位(部门)

收费单位(部门)性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文件依据

保留、取消或调整的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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