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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血办〔2010〕19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血地防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医改工作要求,更好地为晚期血吸虫病人服务,苏州、扬州市等地积极开展了在部分乡镇卫生院设立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为指导各地规范设置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进一步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治疗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治疗工作。

  附件: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医改工作要求,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积极救助治疗晚期血吸虫病人相关规定,遵循分类管理、科学施治、方便患者的原则,在晚期血吸虫病人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以下简称晚血内科救治点),更好地为晚期血吸虫病人服务。根据《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卫疾控〔2006〕27号)要求,结合各地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工作的经验,制定本方案,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治疗工作。

  一、晚血内科救治点的设立

  设置晚血内科救治点是为了切实降低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费用、方便病人就医的便民措施。晚血内科救治点是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的延伸,在定点医院的业务指导下,承担所在地区非重症晚血病人的内科救助治疗工作。晚血内科救治点是定点医院的双向转诊和协议指导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血地办)根据本地区救治工作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向省辖市卫生局(血地办)推荐候选单位。省辖市卫生局(血地办)参照《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条“定点医院的确定”中相关规定,组织评估验收,确认后予以公布,并报省卫生厅(血地办)备案(晚血内科救治点申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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