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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重新确认常州等市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称号的通知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重新确认常州等市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称号的通知
(苏爱卫〔2010〕11号)


各市爱卫会:

  根据全国爱卫会印发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中的规定,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称号的有效期为5年。根据常州、苏州、淮安、镇江四市和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丹阳、扬中六县(市)爱卫会的申请,省爱卫会根据全国爱卫会印发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淮安以及张家港、昆山3市、县(市)灭鼠;太仓市灭蚊;苏州以及常熟2市、县(市)灭蝇;常州、苏州、淮安、镇江以及张家港、昆山、丹阳、扬中8市、县(市)灭蟑单项控制达标先进城市的巩固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表明,上述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单项控制的各项指标基本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之内,经研究,决定继续保留淮安以及张家港、昆山3市、县(市)灭鼠;太仓市灭蚊;苏州以及常熟2市、县(市)灭蝇;常州、苏州、淮安、镇江以及张家港、昆山、丹阳、扬中8市、县(市)灭蟑先进城市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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