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市卫生局要成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及相关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步骤,指导并监督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要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按时上报评估报告及相关工作信息。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使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各试点医院需成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信息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本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开展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督促试点方案的落实,定期实施试点工作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按时上报评估分析报告。
(三)注重总结提高
在试点过程中,各市卫生局、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加强交流,促进共同提高。对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为我省全面实施电子病历夯实基础,为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创造经验。
附件:
1、江苏省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2、江苏省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江苏省电子病历试点专家工作组名单
附件1:
江苏省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区域和医院
| 等级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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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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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试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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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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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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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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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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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
徐州市中心医院
| 三甲
|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
苏北人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三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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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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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医院
| 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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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人民医院
| 二甲
| 卫生部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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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二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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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医院
| 二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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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二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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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医院
| 二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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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医院
| 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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