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要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反映《规划》的进展、成效和不足,同时要根据《规划》执行情况终期总结评估表进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的落实完成情况。
(三)达标与创新相结合原则。要紧紧围绕《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和要求,实施评估总结,同时要充分反映近年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慢病防治工作的创新发展成效。
(四)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原则。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把握形势、着眼发展,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规划、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三、评估方法
各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根据终期评估方案自我评估,撰写终期评估总结报告和填写评估表,上报至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评估总结报告应围绕《规划》的主要内容,充分展示本市(及所属县、区)在慢性病预防控制方面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并对本地区有特色的工作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同时还应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
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部分地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评估工作。
四、评估总结报告内容
(一)组织及经费保障
1. 政府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2. 多部门协作共同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情况;
3. 慢性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情况(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的财政投入);
4. 慢性病防制工作的常规管理、计划及目标设定和督察情况。
(二)机构及队伍建设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制专业部门设置、人员的配备情况等;
2. 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慢性病防治任务的部门、人员的配备情况等;
3.对各级慢性病防治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情况。
(三)慢性病防制工作开展情况
1.基线调查及社区诊断:市级及所属县(区)是否开展基线调查,并形成社区诊断报告和综合防治规划;
2.基础信息收集
(1)全死因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2)恶性肿瘤、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发病登记报告工作情况;
(3)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4)其他相关监测或信息收集工作。
3.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
(1)针对慢性病开展的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