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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命名常州市武进区、扬州市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的决定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命名常州市武进区、扬州市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的决定
(苏爱卫〔2011〕2号)


常州市、扬州市及武进区、邗江区爱卫会、“行动”领导小组:

  近年来,常州市武进区、扬州市邗江区按照全国爱卫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组织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积极打造健康环境,大力倡导健康行为,农村居民整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根据武进区、邗江区的申请和常州市、扬州市爱卫会的推荐,经组织考核评审和公示,省爱卫会、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命名武进区、邗江区为“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学习,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为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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