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严格人员队伍监管。贯彻执行《
执业医师法》,加强执业(助理)医师准入和执业管理。依法严格把好医师资格考试关、注册关。加强制度和基地建设,严格考风考纪,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执业医师考试考务的组织工作,做好美容主诊医师的准入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对见习、实习、进修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依据《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医师会诊管理,规范医师会诊行为。加强医师多定点执业备案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做好国(境)外医师来华行医的许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
护士条例》,加强执业护士准入和执业管理。继续重点强化对护士学历的审核把关。重点落实护士人员配备标准和收入待遇,努力改善护士执业环境。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护士执业行为管理。完善相关规范制度,配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实施,规范医院护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26、规范医疗技术监管。贯彻落实《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管理。完善我省二类医疗技术规范体系,根据临床技术进步,结合我省实际,2011年再出台15个左右二类医疗技术规范。严格规范二、三类医疗技术准入申报制度、资料和现场审核制度,不达标,不准入,严格把好准入关。2011年完成我省第一、二批二类医疗技术和部分三类医疗技术准入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一类医疗技术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干细胞技术、心血管介入技术等重点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经准入而开展技术项目的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0版)》,全面建立规范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使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7、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严格执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证明审查出证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严格依规定处理。对多次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在医疗广告证明出证上依法予以限制。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违规、违法医疗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净化医疗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建立部门长效合作机制,查找、堵塞非法医疗广告源头,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相结合,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广告发布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28、重视管理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医政(医管)和医院医务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核定的编制,尽快配齐医政(医管)队伍,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选拔有事业、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熟悉医政(医管)法规政策的同志充实医政(医管)和医院医务管理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分层次组织开展医政(医管)和医务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医政(医管)和医务工作需要。要关心医政(医管)和医务工作人员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重视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制度建设,明确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条件,制定职业化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系统化培训,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