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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19、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医院“依法治药”。深入贯彻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依法依规开展医院药事工作。进一步健全医院药学工作组织,努力改进药事服务工作。切实依法加强毒麻精放药品的管理,严格“印鉴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临床药师制。突出抓好临床合理用药,加大培训力度,完善监测制度,优化监测手段,强化考核奖惩。科学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以质量和安全为重中之重,推进医院静脉用药配制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临床药学研究水平,保证GCP工作质量。重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工作。加大医院药事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我省医院药事工作水平。

  20、强化医院感染控制。编写医务人员院感“三基”和教学资料,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知识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院感控制意识和能力。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建设管理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科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落实医院重点部门SOP及质量控制工作,突出抓好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以微生物监测和耐药菌监测为重点,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逐步夯实目标性监测工作基础。试点开展院内感染现患率调查。继续加强血液净化机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程序(试行)》、《严重医院感染事件通报与处罚规定选编》的要求,妥善处置并指导各地规范处置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

  21、推进质控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关于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的相关规定,发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主体作用,细化要求,健全指标,完善方法,切实加强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质控中心体系建设,力争做到临床主要科室的全覆盖。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科学选择病种,以我省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及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大疾病为重点,以质量、效率、费用为核心,与临床路径实施和单病种管理相结合,完善质控信息收集、交流、发布制度,科学、规范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活动,提高质控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明确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职责,把组织和参与质控活动纳入医院复核评价评审等工作进行评价,强化监督考核,保证三级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参与省级质控中心活动的全覆盖。继续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级医学专科质控评价中心试点工作。

  22、实施病种规范诊疗。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及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2011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和县级医院都要规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每所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20个,每所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并全面达到卫生部规范要求,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与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相适应,选择恶性肿瘤、心脏病等部分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病种,制定单病种诊疗规范,探索建立单病种管理制度,优选诊疗路径和方法,落实“三合理”原则,实施科学诊疗,提高诊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医疗费用。2011年,全省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和相关专科医院都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抓好门诊处方质量管理,以处方质量促进门诊单病种规范化诊疗。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中国国家处方集》和我厅相关医政管理规范,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单病种科学化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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