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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5、健全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经常召开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对策措施,努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畅通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卫生厅、江苏保监局、相关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三季度)

  6、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各项制度,适时组织相关培训、检查指导。(省司法厅、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全年)

  7、加强调保结合机制研究。召开相关工作会、研讨会议、座谈会推进两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努力建立调保结合工作机制。(省司法厅、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第四季度)

  8、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各级政府的经费的投入;争取省财政、司法、卫生联合研究制定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并下达相应文件。(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第四季度)

  三、依法科学处理医患纠纷

  9、积极引导医患纠纷处理渠道的合法化。积极应对、认真处理给类医患纠纷、医患矛盾,认真分析近年来医患纠纷、矛盾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路径和结果;研究引导医患纠纷处理的理性、合法化渠道和措施;研讨个性化医患矛盾纠纷形成规律和处理对策,坚决打击“医闹”,努力将各类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合法化渠道。(省卫生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江苏保监局,全年)

  10、加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指导。分析近年来全省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有关数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进一步提高鉴定质量的措施;跟踪了解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促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研究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衔接机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的社会信誉。(省卫生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

  11、认真落实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院医患沟通能力,健全医院医患沟通组织,加强沟通工作人员培训和全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适时组织对三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活动。(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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