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巩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按照“夯实基础、严控源头,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开拓创新、扩大成果”的思路,深入推进血防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人畜查治病、家畜圈养、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基础性工作,落实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管理,严格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传染源;进一步落实血防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着力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完善预警监测,消除疫情隐患;不断创新血防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努力打造“数字血防”,做好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治疗救助工作,巩固和扩大血防工作成果。做好接受国家对我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进行评估的各项工作。
4、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组织实施“五扩大、六加强”措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综合干预和抗病毒治疗的覆盖面,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与权益保护,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防治队伍建设。认真实施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做好重点地区和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艾滋病防治,整合开展梅毒等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
5、推进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协调,促进医防合作;规范诊疗行为,加强结核病患者登记报告、治疗管理和疫情监测,提高DOTS策略实施质量;加强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县级实验室的痰培养能力和市级实验室的药敏检测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杆菌合并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修订麻风病监测方案,完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提高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制定麻风病患者治疗工作规范,加强现症麻风病患者的规范治疗和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进改建后的麻风病院(村)正常运转,落实麻风畸残者康复与关怀救助项目。
6、抓好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规范传染病个案流调与疫情处置,将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稳定控制在170/10万以下。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感染性疾病门诊(含发热门诊、腹泻病门诊)建设并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流感、流脑、麻疹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强化症状监测、哨点监测和暴发疫情监测,及时有效处置暴发疫情。加强霍乱、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暴发。落实以免疫预防和灭鼠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控措施,进一步降低出血热发病率。规范狂犬病处置门诊建设,落实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提高狂犬病暴露后规范化处置率。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学生缺课监测制度和网络直报管理,妥善处置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突发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