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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2011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服务和关爱职工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工会组织要以此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力度,多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政务、院(校、中心、所)务公开,完善公开事项,畅通职工参与管理、表达诉求的渠道,切实完善机制、提高实效,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达到促进单位发展的目的。要不断增强民主管理的实效,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发展基层民主,建立、完善单位民主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积极拓宽民主管理渠道,推行党政工联席会议、专项工作民主对话等制度,积极推广职代会票决制,代表巡视制度、听证制度,努力构建民主管理体系。

  2、积极推进民主管理体制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规范职代会和会员大会制度,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把职代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与工会的职责、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代会在推进单位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凡重大事项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决定。要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动力,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用人行为,依法与临时用人签订合同,依法保障他们基本权益,切实调动他们推进单位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介入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单位建设。

  3、努力为职工多办好事。要加大“送温暖工程”实施力度。积极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送温暖工作,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活动,进一步规范送温暖活动,并纳入单位长效管理。要积极开展“关爱专家,服务人才”活动,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关注高层次专家学者的特殊要求,通过走访慰问、献生日卡、开展谈心活动等方式,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要按照关于开展困难职工重大疾病医疗帮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本单位实施关爱职工的相关规定。要开展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发挥女职工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落实劳模待遇,关爱劳模生活,切实做好劳模先进的疗休养工作。厅直工会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省劳模和省级机关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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