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师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管理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1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师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执业注册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委托机构的作用,严把注册类别、范围、地点的审核关;要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树立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法执业意识;要强化医师执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申请注销、变更的医师办理相关手续,尤其要及时做好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被开除等的医师的注销、变更注册手续的督促、审核、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