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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先进病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先进病区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卫医〔2011〕10号 )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2010年,卫生部在全国启动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下简称“创优”)活动,我省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省“创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创优”活动实施一年来,省、部级重点联系医院率先垂范,其他二、三级医院积极行动。各级各类医院在“创优”活动中紧紧围绕护理职责,从优化护理模式、充实一线队伍、落实责任制、加强基础护理、简化护士书写、改革绩效激励与考核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先进病区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5个单位为“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授予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妇科八病区等30个病区为“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区”,授予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肖岚等60名个人为“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崭新的风貌、创新的思维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再创佳绩。全省医疗机构和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将人文关怀融入到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周到的服务付诸于护理实践的细微之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我省护理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

  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3、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
  4、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5、徐州矿物集团总医院

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区

  1、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妇科八病区
  2、南京脑科医院神经内科305病区
  3、南京同仁医院神经外科
  4、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心胸外科
  5、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烧伤科
  6、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房
  7、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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