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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桥区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建成以城区道路为主,村级公路为补充,通达各个农村居民点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要坚持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经济联系。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促进共建共享。充分重视城乡防灾工作,加强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防洪、抗震、抗旱、防地质灾害、消防、人防等在内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乡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安排好产业的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好城乡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化工尾气的治理,减轻废气污染,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未来发展的要求,合理布局相关产业。要设定严格的项目准入政策,并要求相关企业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对有污染的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对污染重且难治理的项目,应禁止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应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的矿产开发行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问题,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后方可实施。要构建青山绿水的自然景观绿化格局。重点加强对水域功能恢复为主的生态梳理工程的建设,注重生态敏感地区的保护和生态恢复,要对重要的自然山体进行保护并划定禁建区。保护好城乡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严禁按照生态保护规定划定保护区,防止污染与破坏。

  七、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在城乡间的均衡化。要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镇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乡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镇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住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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