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卫疾控字〔2010〕4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我局拟定了《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区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因素,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县(区)特别是近年发生了疫情的地区要切实做好流行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和哨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和养殖场所的采样监测工作,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肠道传染病病例早发现、早报告。各级疾控机构要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疫情报告情况,尤其要注意疫情的异常增加。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传染病预检分诊,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制度,全市医疗机构肠道门诊4月1日开设,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五、认真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高疫情调查处理水平。认真开展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病例主动搜索;切实做好疫点、疫区卫生处理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管措施。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依法采取召回、查封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卫生、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和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大力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附件: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霍乱监测,及时发现霍乱疫情,分析霍乱流行强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及二代病人的出现,根据《全国霍乱监测方案》(2005年)和江西省2010年传染病监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工作
  1、监测对象
  (1)腹泻病人,尤其是聚餐后爆发腹泻的人群;
  (2)以食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
  (3)城市和乡镇、农村有代表性的自然水体(如江河水、湖水、池塘水、井水、沟水等);
  (4)市场销售的水(海)产品。
  2、监测内容
  (1)全市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在霍乱非流行期,对腹泻病人实行“逢疑必检,逢疑必报”;在霍乱流行期间,对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2)人群霍乱的带菌情况。在霍乱流行期,全市各级疾控机构,结合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对食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特别是有腹泻症状者)开展常规监测;对所有发现的霍乱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霍乱病原学检索;并根据疫情需要,开展对其他重点人群如渔船民、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的监测,积极主动的发现霍乱带菌者或未就诊的霍乱病人等重点人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