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以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将有关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破解基层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1.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推动长丰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

  22.健全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推动群众公议工作常态化,健全对行政处罚权监督制约机制。市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根据法定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行政处罚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23.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类行政裁量权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4.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确认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

  25.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26.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切实加强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切实发挥监察、审计机关专门监督的作用。政府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探索创新行政监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

  27.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各级政府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认真听取政协和民主党派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