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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开展“学习沈浩、优化作风、服务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学习沈浩讨论活动,掀起学习榜样、体验崇高的热潮。各处室(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讨论,结合本处室工作实际谈体会、讲感受,提出优化作风、服务创业的具体举措。(牵头处室:人教处)

  4.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推进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创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使机关成为学习型机关、班子成为学习型班子、党员干部成为学习型党员干部。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四个一”理论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提升党员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长效机制。(牵头处室:人教处,配合处室:条法处)

  (二)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1.加强机关干部宗旨观念、职业道德、诚信意识教育,深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推行“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情,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的“四个一”服务准则,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甘当公仆、诚实守信的理念,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遵循便民原则,平等、及时、真实、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有效地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通过报刊、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在财政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办公地点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务和工作流程图。(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3.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巡查制度,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效能建设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谙访,并建立督查工作台账。(牵头处室:局效能办)

  4.围绕创建“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继续在全局深入开展“三提升两争创”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全局党员干部在推进工作中争当表率、勇作贡献。(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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