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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大优化投资环境问责力度。对优化投资环境责任意识淡薄、造成严重失误的行为,不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力低下的行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行为,内部管理松懈、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实施问责。(牵头处室:监察室)

  (四)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市效能办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服务创业的情况,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等全民创业的情况;三是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升级改造的情况。我局也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掌握情况,抓住关键环节,实行跟踪问效,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有关媒体公布我局效能办办公地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认真受理和办理影响创业环境问题的投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延续和发展,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以高效优质服务吸引投资、吸引项目,要把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作为促进南昌经济进位赶超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力求创出新特色、抓出新亮点、做出新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局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加大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力度,做到抓落实雷厉风行、抓督查不留空白、抓整改不留死角。重点采取日常督查、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并建立相关工作台帐,作为处室(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三)完善查处功能。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和办理影响创业环境问题的投诉。要加大自办件的办理力度,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办件等严重损害创业环境的重要投诉件,要及时办理、结案、反馈,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化解矛盾。局效能办将对重点投诉件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新形势下财政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优化创业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建立完善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的各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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