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代章)
南昌市财政局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附件:
南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方案》及《南昌市财政局创业服务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以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构建高效、规范、透明、廉洁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八项服务承诺”,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形成有利于营造创业氛围、激活创业活力、推动创业进程的财政环境,为南昌更好地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好“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更好地推动“三大工程”实施、加快“六个走在全省前列”的步伐、实现南昌快速崛起的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抓好公开承诺、公开征集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决定》要求。
1.抓好公开向社会承诺。在去年贯彻落实《决定》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突出围绕服务投资创业和项目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落实举措。以本单位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做出公开承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处室:局效能办)
2.抓好公开征集意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本单位优化创业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决定》执行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有存在问题、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的自查自纠报告。(牵头处室:局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