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苏卫传〔2011〕7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研究部署今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苏卫办监督〔2011〕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1年3月1日在南通市召开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见预备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卫生监督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长,省、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各1人,受表彰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代表(名单由市卫生局推荐),县(市、区)卫生局领导代表1名(名单由市卫生局推荐),每个市代表4-7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月28日下午报到(18:00前到会),3月1日全天会议,2日上午离会。
会议地点:南通市有斐大酒店,地址:南通市濠南路8号(具体路线图见附件2),联系电话:0513-85050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卫生局于2月18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件3)传真至我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处;
(二)因会议接待能力有限,请各市按通知规定的人数参会,各市限带车1-2辆;
(三)请与会代表着卫生监督服参加会议。
(四)参会代表差旅费自理。
南通市卫生局联系人:蒋银华 龚燕霞,
联系电话:0513-85053638,13862922661;
省卫生厅联系人:承明华 周曾荣,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620515、83620509。
附件1: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通有斐大酒店线路图(略)
附件3: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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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 7人(含表彰单位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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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 6人(含表彰单位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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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 5人(含表彰单位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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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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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 6人(含表彰单位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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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 6人(含表彰单位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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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 5人(含表彰单位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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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
| 6人(含表彰单位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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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
| 6人(含表彰单位代表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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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 5人(含表彰单位代表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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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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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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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
|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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