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1年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苏继委办发〔2011〕1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发〔2010〕08号文件精神,我省193个项目获准为201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已在卫生部网(http://www.moh.gov.cn)和国家级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公布。
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597个项目为2011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248个项目为备案项目)。请登录“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公布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jscme.jsma.net.cn)查看2011年批准的省级项目和未批准原因。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举办项目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和学分,不得随意删减项目内容和学时,不得乱发学分证书。违反有关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