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程序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2、各市、县(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项目分类分别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四、申报时间
1、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011年4月15日前,各市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分类上报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3、2011年4月25日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送至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各地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市)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市)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式5份,数据盘1份。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江苏文化网(http://www.jscnt.gov.cn)、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jsgd.gov.cn)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http://www.jsxwcbj.gov.cn)网站上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