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务必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所有费用自理。
(三)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四)请各单位将学员报名表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
(五)我厅将择优选送人员,届时对出行学员进行培训,统一乘机前往第四军医大学报到。
联系人:苏蕾, 电话(传真):65388351。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海南省卫校护理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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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省卫生学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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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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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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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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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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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海南省卫校护理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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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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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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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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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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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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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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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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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 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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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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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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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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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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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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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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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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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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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 出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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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卫生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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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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