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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心血管内科精英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心血管内科精英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1〕5号)


各三级医院,区域医疗中心: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目标,提升心脑血管病临床救治能力,培养相关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我厅决定举办海南省心血管内科精英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系统掌握临床心血管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规范开展心血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学习国内外心血管专业的前沿技术和方法,熟悉科室规范管理程序,提升临床科研能力,促进我省心血管专业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心血管内科的业务骨干,具备执业资格,主治医师以上(含)职称,年龄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年,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500元/人,50%由省卫生厅根据2011年预算安排支付,其余50%由学员单位承担,在开班时由学员交纳,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五、食宿安排

  培训班统一租赁住宿地点,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六、培训师资条件

  由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承担,该院是隶属于卫生部、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医院,是国家级心血管病医疗、科研、预防和人才培养(含专科医师培养)的重要基地。设有内科、外科、影像等21个临床医疗诊治中心,配备了可与世界接轨的医疗、科研设备。现年收治心血管病住院患者2.98万余人次,年门、急诊量41.67万余人次,年手术量8800例,年介入量20857人。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务必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所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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