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1〕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企事业单位,卫生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
护士条例》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三、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