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市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制定会议期间当地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2.负责选派医护人员,携带相关的器械、药品,配备救护车,负责本辖区内的各赛事会场及沿途医疗救护工作。
3.负责选派食品卫生监督员,具体负责赛事期间住宿酒店的卫生防疫、餐饮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4.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七)供血保障
在赛事期间,为确保医疗用血有充足的血源,特别是稀有血型的供血保证,要求省血液中心及时制定医疗用血应急预案,专人负责值班,送血司机24小时值班待命,保证及时、安全送血到目的地。
七、报告制定
(一)赛事期间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将工作情况分别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监督总队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生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赛事期间各医疗救治点、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应随时将伤员救治情况(伤员总数及分类,伤员姓名、性别、年龄、伤情等)报告当地卫生局。
(三)赛事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加强与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办联络员的联系,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于3月2日前报省卫生应急办公室备案。
(二)为赛事服务的医护人员、食检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要求相关人员必须仪表端庄,举止得体,不参与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出现串岗、离岗、脱岗等行为。
(四)相关单位要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配备的器械,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测试;所备的药品与试剂要安全、有效;救护车要做到车况良好,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五)各单位相关人员应按赛事组委会规定时间进入待命状态。沿途医疗救护、现场医疗保健、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支持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六)赛事结束后2周内,各有关市县卫生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应急办公室。
联 系 人: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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