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陕政发〔2011〕1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省科技厅审核,省政府决定授予张锦秋院士、樊代明院士“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授予“MG900/2210-WD型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等35项科学技术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予“液晶显示驱动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等92项科学技术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授予“1QFYM-100A1型烟草四位一体机改进研发和推广应用”等117项科学技术成果“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授予沃尔夫·施奈斯拉格等4名外国专家“陕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
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张锦秋院士、樊代明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力攀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实现建设西部强省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获奖人名单
2 2010年度陕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获奖人名单
3 201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略)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获奖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