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销售的,按国家局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相关精神,分类进行严厉查处。
二、主要措施
1、市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并与媒体保持良好沟通,做好相关报道。畅通各类举报途径,设立专项资金对提供回收药品存贮、周转窝点的给予特别奖励。
2、各区县局召开会议通知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展开自查,参照2007年“伪药品”整治的执行标准排查所经营的产品,发现符合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的,自觉下柜停止销售。各区县局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责令整改后仍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经营企业,一律按上述处理原则依法查处。
3、各区县局加强对辖区内回收药品多发、易发地点的巡查,发现有回收药品现象的,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就地取缔;发现窝点线索的,及时追查。
4、各区县局加强网络销售药品的监控。发现互联网有非法销售药品网站的,依法保存有关证据后,及时报市局稽查处汇总上报省食药监管局申请关闭非法网站;对辖区内有非法销售药品的依法严肃查处。
5、各区县局在检查中有对包装、标签、说明书标注内容有疑议的,也可要求暂停销售,并速商市局法规处和稽查处后,再予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这次专项整治内容均严重扰乱正常药品市场秩序、严重危害老百姓的经济利益乃至身体健康。这些年来,虽然我们对街头回收药品、网络无证经营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了持续治理整顿,但也应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果。全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自觉克服各种畏难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创新思路和方法,狠抓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区县局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预期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宣传,加强筹划和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工作的手段方法,发动群众、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共同参与到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来,在全市形成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药品、街头回收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