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食药监办[2011]8号)
各区县局、各直属单位:
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国务院作出的决定。根据国家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南京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局决定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各区县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查处、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重大案件,指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推动建立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唐富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华 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朱卫国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