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卫社妇〔2011〕3号)
各市卫生局:
为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安全工作,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24号)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服务意识
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涉及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使用和保管、实验室检验与检测、放射诊疗、消防安全等方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健康权益,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保障服务安全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服务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教育、民政、街道、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广大职工服务安全的教育,做好服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的全员培训,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将落实制度、规范服务变成每一个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制度,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安全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安全管理工作,中心主任负总责,落实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安全的管理。要按照《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服务安全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奖惩、改进机制,进一步梳理各项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使服务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深入人心,从而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