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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成立卫生信息标准委员会,各市成立卫生信息标准实施领导小组,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做好卫生信息基础标准、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等各项标准和规范的贯彻与应用。

  6、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信息安全与系统建设同步考虑。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要求,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可靠运行,保证信息完整、准确,保护个人隐私。

  五、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推进步骤

  1、第一阶段(2011-2012年):试点先行,夯实基础

  各地要适时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试点,进行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模式、运行机制的研究,形成示范效应。重点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规范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信息归集与交换,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

  开展网络、数据中心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卫生信息标准工作机制。

  2、第二阶段(2013-2014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总结评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继续开展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模式、运行机制的研究。

  基本建成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13个省辖市级和大部分县(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

  3、第三阶段(2015年):提升功能,完善优化

  实现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联网运行,继续完善业务规范与信息标准,对前期建设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并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完善各业务系统功能和应用。

  六、加强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业务复杂,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对此,各地应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开展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组建或明确专门机构、保证必要的编制和人员,承担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要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列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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