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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我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建设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突出服务功能,把惠及民生、服务群众作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以实现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建设与信息共享为切入点,让居民、患者、医务工作者、卫生管理者都能从平台建设中受益。

  2、政府主导,合力建设。强化政府对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规划、投入、管理和绩效考核方面的主导,重点做好顶层设计、信息标准、发展环境、信息安全等工作。平台的建设与运营既要强调公益性,又要努力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长效管理、良性运营提供保障。

  3、统筹规划,重在整合。以需求为导向,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和利用已有资源,分步有序推进,重点解决信息资源共享问题。通过不同渠道筹集的项目资金要统筹使用,新建系统必须充分利用平台所集成的基础设施、网络和软硬件环境以及公共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

  (一)功能定位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是连接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是不同系统间进行信息整合的基础和载体。平台可支撑多种业务,而非仅服务于特定应用层面,侧重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业务协同和公众服务。

  (二)主要功能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面向辖区居民和其他服务对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管理部门,提供日常基本信息服务;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使用和综合管理等业务提供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信息共享,支持健康档案信息查询、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支持传染病防治、慢病控制与个人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开展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等。

  具体可分为信息交换、基础服务和业务应用三个方面:

  1、信息交换

  包括公共服务和通信总线服务,负责与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信息系统以及其他相关的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县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通过市级平台实现,市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通过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实现。

  2、基础服务

  包括注册服务、数据服务、索引服务、事务服务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以及其他基本的、共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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