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调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函〔2011〕7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

  为全面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医疗特色和服务水平,客观掌握各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情况,更好地为专科建设、科技立项和学科布局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我局决定在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包括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调查内容分为中医优势病种首选病种和可选病种两类。以每家医院为调查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按照临床疗效对两类病种进行排序,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各市卫生局负责本辖区中医医疗机构调查工作的组织和材料报送,省直单位直接报送我局医政科教处。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表格电子版请到省卫生厅或省中医药局网站下载。

  联 系 人:余 波

  联系电话:025-83620513

  传  真:025-83620525

  电子邮箱:njdryu@sina.com

  附件:

  1、填表说明

  2、中医优势病种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填表说明

  1、中医优势病种定义:指在疾病总体或疾病某一阶段、某一环节的防治上,中医的效果较西医为优的病种。(1)西医尚无良好疗效,首选中医治疗且基本能够治愈的病种,简称首选病种;(2)中医治疗对疾病某一阶段或者某一方面具有显著疗效,可作为优先选用的病种,简称优选病种。
  2、按上述定义在本单位范围内选择相应疾病种类填写。表1和表2应按本单位对该类疾病治疗的治疗效果由高到低排序填写。
  3、每个病种都要分别填写表3“情况简表”和表4“入选依据”。
  4、表3中的治疗率及好转率如无数据可不填写;科研情况指近五年来与该类病种诊疗相关的科研资料。
  5、表4“入选依据”内容请依据本单位治疗该类疾病的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包括医、教、研、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内容,如有论文、获奖成果等请附于表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