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1〕11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2011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各级疟防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消除疟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相关专业人员消除疟疾知识与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全省疟疾传染源管理能力、监测能力和输入性疟疾应急处置能力;认真研究和解决消除疟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计划实现《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阶段目标任务。

  附件:2011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消除疟疾工作要围绕《国家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和《江苏省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两年工作计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整合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计划,结合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各级疟防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消除疟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相关专业人员消除疟疾知识与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全省疟疾传染源管理能力、监测能力和输入性疟疾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研究,研究和解决消除疟疾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按计划实现《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阶段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制订规划,健全和完善机构队伍
  根据《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和《江苏省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确定的阶段目标,2011年要求全省所有三类县(市、区)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无锡、常州、苏州三市的8个二类区、盐城的1个二类县达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及时召开市、县(市、区)消除疟疾工作会议,确定和落实本地区消除疟疾阶段目标和任务;各市、县(市、区)疾控机构要成立和完善疟疾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专门科室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消除疟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确保完成本地区消除疟疾的阶段目标任务。
  二、开展培训,提高传染源管理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