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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
  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姓名         专业        依托单位           考核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实有数据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得分

荣誉称号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0

  

省333人才

第二层次

16分

  

第三层次

8分

  

省名中医

10

  

市(地)名中医

5

  

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及培养对象

10

  

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

5

  

六大高峰人才

6

  

学术地位

全国学会主委

20

  

指医学会系列专科分会任职,不包括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

全国学会副主委

12

  

全国学会常委

6

  

全国学会委员

3

  

省级学会主委

12

  

省级学会副主委

5

  

省级学会常委

3

  

省级学会委员

1

  

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学术或学科带头人

30

  

提供相应批文,包括建设单位。

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学术或学科带头人

15

  

杂志编委

国家级学报主编

30

  

提供聘书或相应证明资料

国家级学报副主编

15

  

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主编

30

  

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副主编

15

  

研究生

导师

博士生导师

20

  

提供聘书

硕士生导师

10

  

临床业绩

每年200工作日以上或4000门诊人次以上

20

  

本指标为临床医师类人才考核指标,对药学类人才不做要求。工作日为全日制门诊或病房查访诊疗时间,病区查访诊疗半天可核算为20人次门诊量。(本指标所得分为附加分)

每年100~199工作日或3000~3999门诊人次

15

  

每年50~99工作日或1500~2999门诊人次

10

  

承担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

25

  

提供课题及分课题合同书或主管部门批文。统计第一负责人课题,指导性课题不列入统计

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行业专项等

25

  

省部级课题(省科技厅、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

10

  

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

8

  

厅局级课题

6

  

地市级课题

5

  

科研成果

国家级

50

  

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该分值为第一获奖人得分标准,其余获奖人依排名序列按10%递减。

省部级一等奖

40

  

省部级二等奖

30

  

省部级三等奖

20

  

市(地)级一等奖

10

  

市(地)级二等奖

5

  

厅新技术引进奖

5

  

专利

发明专利

10

  

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

5

  

外观设计

3

  

发表论文

SCI、EI、ISTP和ISR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每篇10分

  

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SCI统计源期刊以SCI扩展版统计的国际科技期刊为准。

 

近5年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每篇3分

  

编写专著

编写专著字数

 

1

  

以本人实际编写字数为准。教材和专业用手册每1万字计1分。

继续医学教育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3

  

提供批文或相关材料。

国家级项目授课

2

  

省级项目负责人

2

  

省级项目授课

1

  

学术交流

国外进修

5

  

国外进修指进修时间为连续3个月以上者,提供出国批件及进修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出具的学习证明。

参加国际、全国性学术会议

10

  

国际学术会议指在境外(含香港、台湾、澳门)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大会主席、分会主席、大会发言分别按20分、10分、5分计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分别按10分、5分、2分计分。其余不计分。

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证明(仅参会不计分),可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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