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关于确认常州市、徐州贾汪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苏卫监建组〔2011〕3号)
常州市、徐州市卫生局:
根据《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苏卫监督〔2008〕39号)的有关规定,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常州市、徐州贾汪区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核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根据自(初)评、现场审核评估及公示结果,对照《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江苏省县(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同意,确认常州市、徐州贾汪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评估结果分别为“达标示范”和“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