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继续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66号)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建立文明诚信的广告秩序,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4月20日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由省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现将《2011年江苏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江苏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继续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2011年全省医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打击违法医疗广告行为。通过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增强动态监测能力;促使行业自律性进一步提高、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明显减少,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环境,促进我省医疗卫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发布的医疗广告(含合格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发布的媒体、版面(时段)、违法情况等实施监测,及时汇总医疗广告监测结果,严厉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二)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移交违法案件。
(三)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监测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四)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督导,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