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1〕20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面推动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现将今年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按照单位自评申请、县(市、区)级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推荐、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单位应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比较突出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对照《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细则》(苏中医政〔2007〕1号),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
三、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将遴选确定20家建设单位。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每个地市限推荐2-3家候选单位。
四、截至2011年4月15日,第一、二 、三、四批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还未申请省级验收的地市,将不再批复新的建设单位。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细则》自评分表报至省卫生厅中医医政科教处。
联系人:戴运良,电话:025-83620506
附件: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性质
| 公立□
| 民营□
| 医师人员总数
| |
房屋面积
| | 服务人口数量
| |
中医药人员总数
|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人数
| |
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人数
| |
中级以上中医医师人员人数
| |
现有中医药特色科室数
| |
基
本
情
况
| (可另加页)
|
创
建
方
案
| (可另加页)
|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卫
生
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卫
生
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