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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63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抓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收集、沟通与交流,对于总结各地做法经验、指导试点工作、完善改革思路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收集、报送的重要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科)室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收集、报送的具体职能处(科)室, 明确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各市和厅直医院联络员相关信息(见附表)于本月15日前报我厅医政处(省公立医院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省部属医院改革信息纳入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报送。

  三、规范内容。各地要根据《通知》精神,对信息报送内容进行规范。定期报送内容要求报送月度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要工作情况,可以简明扼要地对《通知》所要求的重要讲话、会议、文件、调研、培训、督导、问题、建议、进展、成效等进行描述,形成简洁精炼的综合报告,相关材料作为附件随综合报告一并报送。专项报送内容随时报送,篇幅可不限。所报材料要经市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审核。

  四、严格时限。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各市务必于每月的5日前将信息报送我厅医政处。我厅将参照卫生部的做法,对有价值的材料以简报形式发布,对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数量、质量和采编情况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联 系 人:卫生厅医政处 程福珍,陈 薇

  联系电话:025-83620812,83620691

  传  真:025-83620810

  电子信箱:yzc@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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