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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湖北省环保系统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爱岗敬业,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本职工作得到本地档案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认可。

  5.档案信息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有所创新,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取得突出成绩。

  6.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敢于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

  7.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二)各市州环保局根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意向,经过区县、地市级环保局逐级推荐,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超出分配名额上报的不予受理和表彰。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进行推荐评选。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精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各一式3份,一律用A4纸打印(表格式样见附件)。在报送文字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电子邮件或光盘)。所有材料由各市、州统一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

  联 系 人:熊世军

  联系电话:027-87167102(兼传真)

  电子信箱:294240957@ 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湖北省环保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职工总数

 

何年何月何单位授予何种奖励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本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环境

保护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环保厅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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