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爱岗敬业,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本职工作得到本地档案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认可。
5.档案信息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有所创新,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取得突出成绩。
6.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敢于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
7.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二)各市州环保局根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意向,经过区县、地市级环保局逐级推荐,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超出分配名额上报的不予受理和表彰。
(三)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进行推荐评选。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精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各一式3份,一律用A4纸打印(表格式样见附件)。在报送文字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电子邮件或光盘)。所有材料由各市、州统一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
联 系 人:熊世军
联系电话:027-87167102(兼传真)
电子信箱:294240957@ 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湖北省环保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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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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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何单位授予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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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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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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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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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环境
保护主管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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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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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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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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