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11〕4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实施国家和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有关实施方案及要求另行公布)的基础上,在各区(市)县和部分学校开展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解决影响教育科学发展、学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等现实问题。
(二)坚持顶层设计、系统推进。从整体上设计改革试点,统筹安排试点项目,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对改革试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对改革试点项目的效果评估,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改革试点项目的数量和内容。
二、重点任务及试点单位
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教育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体制等方面的17个重大问题进行专项改革试点。
(一)教育均衡化改革试点。
1.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机制,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各区(市)县]。推进城市公益性学前教育满覆盖,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成都高新区)。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扩大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公益性学前教育发展(新津县)。以“自然教育”为内涵,完善“金字塔”幼教体系,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蒲江县)。
2.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着力推动校长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有效缓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中心城区)。